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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关于组织2024年全省第十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3日
各有关施工单位: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安监〔2022〕326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办安监函〔2015〕1516号)等文件精神,受省水利厅委托,我站决定开展一批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已报名参加第十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的人员。
二、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16日(新申请考核A、B、C类人员)
11月16日13:00—15:30进行新申请类考试。
2024年11月20日(延期考核A、B、C类人员)
11月20日13:00—15:30进行延期类考试。
2024年11月27日(新申请考核A、B、C类人员)
11月27日10:00—12:30 13:00-15:30进行新申请类考试。
2024年11月28日(新申请考核A、B、C类人员)
11月28日10:00—12:30 13:00-15:30进行新申请类考试。
2024年11月29日(延期考核A、B、C类人员)
11月29日10:00—12:30 13:00-15:30进行延期请类考试。
(拟定于11月27、28、29日的考试,根据具体报名人数,场次、时间依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三、知识考试机考地点
贵阳市(贵安新区)·贵州省松柏山生态保护示范基地内。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知识考试的所有人员,请提前到场做准备(携带身份证原件),人证核验通过方可参加考试,禁止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按指定的位置对号入坐(考试座位表张贴在考场门口,请留意);迟到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才能交卷;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应立即停止答卷,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生自备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文具,不准使用手机等电子工具,不准翻阅书籍、笔记本等资料,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生如有疑问,应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联系方式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市场管理科
联 系 人:翟 鹏、赵苑彤、王 铖
联系电话:0851-85624808、85621849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西湖巷29号3号楼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