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丹寨县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1 17:05:0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丹寨县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次)已由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丹寨县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丹发改投资〔2020〕49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43471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项目法人为丹寨县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丹寨县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丹寨县东湖水库 。 | ||||||||||||||
2.2 建设规模:1.库底清淤8.0万立方米。2.库区水体治理、提升生态修复工程,主要为:(1)修建人工湿地(挺水植物)23413.9㎡,人工湿地(沉水植物)25288.9㎡,新建生态平台118㎡;(2)配套格宾石笼挡墙198m,生态土袋挡墙235m;松木桩 生态土袋挡墙641m;(3)人工挡墙靠湿地一侧铺设HDPE土工膜(500g/㎡,两布一膜),面积共7235㎡;(4)配套穿管曝气系统,设置6台罗茨风机,并建立相应的设备基础、防噪防雨设施及电气自控系统,配套DN100穿孔曝气管2000m,配套浮筒式曝气机3台。 | ||||||||||||||
2.3 合同估算价:9734856.65元。 | ||||||||||||||
2.4 计划工期:180 天。 | ||||||||||||||
2.5 标段划分:丹寨县东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次) | ||||||||||||||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2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01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1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1、项目总投资为:14347100.00元,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为:10049173.58元,最高限价为:10049173.58元。2、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及最高限价以招标文件为准。 | ||||||||||||||
8.联系方式 | ||||||||||||||
|
||||||||||||||
2025年07月11日 |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附件2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