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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清水江(都匀市干流段及新坪河等支流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二标段第2次答疑澄清
发布日期:2025-09-05 19:35:09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2
编号:E522701202500043Z001001
经研究,对贵州省清水江(都匀市干流段及新坪河等支流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二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修改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地方财政自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占总投资60%、省级配套资金占总投资20%、地方财政自筹配套资金占总投资20%”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九、其他要求:“3.☑要求造价人员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且在投标单位有效注册(提供投标截止时前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材料;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修改为“3.☑要求造价人员具备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且在投标单位有效注册(提供投标截止时前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材料;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
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①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删除“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回答评委提问”一项,分值调整详见最新招标文件;
②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资历“2、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得1分,无证书的计0分,本项满分1.0分。提供安考B证的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修改为“2、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得1分,无证书的计0分,本项满分1.0分。提供安考B证的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③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其他主要人员“1.质检员: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齐全有效的计0.5分。2.施工员: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齐全有效的计0.5分。3.安全员(2人):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齐全有效的计1分,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附合格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的计1分。”修改为“1.质检员: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齐全的计0.5分。2.施工员: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齐全的计0.5分。3.安全员(2人):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齐全的计1分;持有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齐全的计1分。本项满分2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招标人:都匀市骨干水源工程服务中心(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竟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5年09月05日
文件预览:
澄清内容.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